按照《佳木斯市促进科技型企业发展若干政策》佳政发[2016]1号、《佳木斯市高新技术企业双倍增三年培育计划实施方案(2018-2020年)》(佳政办规〔2018〕7号)关于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发展的有关规定,现拟对佳木斯市通过国家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后补助资金资助,公示时间2019年4月26日 至2019年5月6日。
在公示期内,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,均可以书面形式提出。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要写明自己的真实姓名、单位、联系地址和电话;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,需要加盖单位公章。原则上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
业务咨询: 资源配置与管理科     于晖0454-8550310
        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  李安 0454- 8550309
监督电话: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科   潘凯  0454-8550308
地    址: 佳木斯市长安西路812号机关中心2号楼
附件: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后补助资金单位名单
佳木斯市科学技术局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19年4月26日 |